法庭判处违法不准在烟店旁卖电子烟

收藏本信息发布时间:2013-12-12 来源:星岛日报

本来看来是两宗不同的生意,一个卖香烟,另一个卖电子烟,前者将後者告上法庭。

位於法国南部一个小市,一家出售香烟专卖店前段时间多了一个邻居,对方就在他旁边开了一家只卖电子烟的商店,於是烟店告上商业法庭。 12 月 10 日图卢兹商业法庭宣布,电子烟虽然不存有烟但带有尼古丁,所以仍属烟草类,而这类产品是由国家政府垄断出售权,不在政府指定下开店出售烟类产品等於非法竞争,所以下令电子烟店关门。

这家电子烟店表示,电子烟不同香烟,所以不受政府管制。这商店的律师表示上诉。上诉期间,法庭的判处就暂停,所以这家电子烟公司仍然可以继续大做广告。相信这类问题不断出现,如果法庭判断电子烟与传统香烟是同类的话,既是属於政府监管发牌才能出售,那麽市面上那麽多批发和零售电子烟的商店是否违法呢?

本文链接:http://news.go2uk.info/local/201312/4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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