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裸死案被告判10年 死者家属称要上诉

收藏本信息发布时间:2013-12-07 来源:信息时报
网络红人茉莉生前照片网络红人茉莉生前照片公安局出示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公安局出示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昨日宣判,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赔偿也太少,判的徒刑也太少,称要上诉。

案件回顾

2012年6月14日,网络红人“茉莉”王妤涵与嫌疑人虞某在朋友生日聚会上相识。次日,他们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虞某带王妤涵到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二人发生性关系。6月16日凌晨3时,王妤涵裸死在床上,事后虞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拘。警方第一次出具的死因鉴定结论书显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属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8月14日,省内外9位法医专家来广州做第二次尸检,警方再次出具鉴定结论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2013年4月23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本文链接:http://news.go2uk.info/china/201312/3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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